哇!!嗚嗚~怎麼有這麼好的業主!!
我第一次聽說!!蠻不可思議的!!
一般要簽約一定要有明細估價單!!
而且像我們公司!!一定詳細載明數量與單價!!
還弄到工料分開!!業主可以自己買材料
給我們施工!!
到時追加減帳才會清清楚楚!!
一般會說一坪約幾萬!!只是業主要談之前
供業主參考!!
設計完成後!!我們會提清楚的估價明細!!
童叟無欺!!我做了什麼內容!!他有多少數量!!
單價為何??一定清清楚楚!!盡量不要寫一式!!
供業主參考!!衡量!!
哪可能這麼籠統!!直接說一坪幾萬!!竟然還會有這麼大的定義的爭執!!我是覺得有些不可思議!!
這麼籠統!!萬一他材質跟你用粉便宜!!內容做的粉簡單!!
或者施工時跟你說!!這個沒有!!那個要追加!!由於合約不夠詳細!!完全沒依據!!你根本沒有立足點!!
而且這家公司根本不老實!!今天有些透天公寓根本沒公設零公設!!有些大樓公設就40%了!!利潤一差40%再這麼競爭的時代!!哪有可能這麼大的利潤差價!!根本完全不公平!!我建議!!若無法解約!!建議找消基會消保官申訴
室內設計的費用產生是根據實際施工坪數產生的!!但公設可能有!!0~40%這麼大的利差!!這不是一個正派經營公司!!
我敢保證!!一開始就這樣!!一但施工下去!!你會欲哭無淚的!!
我實在有點不相信!!我案子難談的要死!!
這種方式!!他們為什也簽的到案子???
聽說有些大師級人物是如此沒錯!!
一坪15萬!!你不可以過問他要做什麼!!
隨他高興!!還有一堆人捧著案子排隊!!
還是你是找哪個大師or國師??